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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3年度结题验收及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宗泉  发布日期:2024-01-10 查看:598 次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3年度结题验收及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现拟组织开展广东省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和中期检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检查范围
(一)结题验收项目:2019年度省临床教学改革延期结题项目(6项)。
(二)中期考核项目:2021年度省临床教学改革项目(36项)。
二、验收检查要求
(一)2019年度省临床教学改革延期结题项目,不允许再次延期。
(二)2021年度省临床教学改革项目,本次需参加中期考核,不接受提前申请结题。
三、材料填报提交要求
(一)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报《结题鉴定表》,并按照《结题要求细则》相关规定,准备研究报告及其他结题佐证材料。《结题鉴定表》需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签名,“三、单位审核意见”需所在单位(医院)教学管理部门先出具初审意见后,再由所在单位(医院)出具审核意见,两个层面的意见均需签名、盖章。
(二)申请中期考核的项目,需填报《中期检查表》,其中的“单位审核意见”需所在单位(医院)教学管理部门先出具初审意见后,再由所在单位(医院)出具审核意见,两个层面的意见均需签名、盖章。
(三)各单位需督促项目负责人最迟在2024年2月28日前将《项目中期检查表》或《结题鉴定表》WORD电子版和扫描本单位(医院)教学或科研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公章页的PDF扫描件、研究报告及其它成果材料的电子版,上传至2023年项目结题中期提交系统(网址:https://zsyyjxk.wjx.cn/vm/rsEu1mx.asp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上传),文件需按系统提示命名,纸质版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医院)保存备查。
(结题中期材料线上提交系统二维码)
(四)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的项目将予以撤项,项目负责人将被限制立项,其所在单位(医院)将减少或暂停下一年度申报项目名额。
附件:
1.需结题/中期考核项目名单
2.结题要求细则
3.中期检查表
4.结题鉴定表
5.《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广东省临床教学基地教学改革研究项目2023年度结题验收及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广州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4年1月9日
(联系人:王宗泉,熊燚;联系电话:37103522)